时间:2025-08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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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按照《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》(阳发改储备发〔2024〕182号)有关规定,我委对申报的市级猪肉储备企业进行资格评审。经审核,阳泉桃林沟果蔬交易市场有限公司、阳泉市富汇食品有限公司、平定县天蓬养殖专业合作社、盂县东梁乡宏福养殖场符合市级猪肉承储企业基本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与我委有关部门联系。
联系人及电话:调控和产业发展科?崔瑞平?0353-2296755
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8月21日